天山深读丨拓宽新疆企业资本市场培育渠道——《自治区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王永飞
多层次资本市场是企业发展的加速器。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促进新疆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该《办法》由过去的上市后备企业管理办法重新制定而来,完善了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培育路径,进一步提高了培育的针对性。
提升综合支持力度
实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程是我区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连续多年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新疆对拟上市公司的培育办法,最早可以追溯到自治区企业上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培育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试行)》。
为有效推动企业通过上市或挂牌进行融资,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2021年8月,自治区企业上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8年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培育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近几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尤其是国务院2024年6月出台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也围绕发行、上市、并购重组、退市推出了多项配套规则和改革举措。
“原《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已难以契合新形势下我区上市培育工作要求,亟须在入库财务指标、优化分层培育、动态调整在库企业标准等方面进行完善,旨在严把上市准入关,并匹配沪、深、北交易所相关板块最新上市规则,以适应企业培育实际。”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金融协调二处处长李源说。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依照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对《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制定。
“重新制定并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有助于更全面覆盖各类资本市场培育对象,提升在库企业质量;同时凸显资源库在并购重组中的标的储备作用,满足企业上市、挂牌、并购等多样化发展需求,提升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综合支持力度。”李源说。
聚焦培育重点企业
就上市培育来说,这次修订主要的变化是确立了分层培育的思路。
2021年8月的首次修订,分别对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沪深主板、北交所;新三板等资本市场不同板块定位,分赛道设立A、B、C三个池,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进行差异化培育。
这次重新制定,根据企业规模、盈利能力、行业属性等因素将入库企业分为核心层和成长层两类,实行“分层培育、动态调整”,兼顾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培育需求。
申请进入核心层的企业,需满足近三年有明确上市计划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8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3.最近两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2500万元,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普通股后,融资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含以非现金资产认购的部分),且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3亿元。
申请进入成长层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3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者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5000万元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
3.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且最近两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两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4.最近两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24个月或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获得专业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5.对契合中央赋予新疆“五大战略定位”的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围绕企业技术创新潜力、产品特色属性、市场竞争基础等核心维度开展综合研判,坚持优中选适、精准识别,推动更多具备发展前景的优质企业纳入库内。
从操作层面看,现有在库企业近3—5年可能挂牌、上市数量30家(即《管理办法》“核心层”企业);规模以上企业130家(即《管理办法》“成长层”企业),不符合入库条件企业40家左右,现有资源库已具备分级管理基础。
“在此前提下合并AB池,可进一步优化培育结构。合并后能将更多资源集中投向核心层企业,形成重点突出的培育体系,这与多层次资本市场‘抓重点、强核心’的培育逻辑相契合。”李源说。
构建联动扶持格局
自治区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是加强我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核心作用是引导支持企业根据自身行业属性、发展状况、发展规划和融资并购需求,实现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并购重组,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搭建桥梁纽带。
围绕这一定位,《办法》明确了资源库的管理职责分工,构建“自治区统筹、地州市落实、平台支撑”的工作格局。
一是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负责资源库日常建设、管理,协调各地(州、市)及相关厅局开展工作;
二是各地(州、市)企业上市推进服务部门:作为资源库建设主要责任单位,负责推动本地出台入库企业配套扶持政策、引导推荐符合条件企业入库、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三是新疆股权交易中心:作为重要基础平台,在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指导下,开展企业遴选、培育服务、动态跟踪和数据维护工作,为资源库管理提供专业支撑。
最为关键的是,该《办法》明确了对入库企业的培育服务措施和政策支持,构建“培育+服务+扶持”的全链条保障体系,助力企业加快发展、对接资本市场。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将组织开展不定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专题培训、宣介展示等活动,提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能力。
李源表示,入库企业可直接向所在地(州、市)相关部门或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报告并请求协调解决挂牌、上市、并购重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将根据国家资本市场政策变化,不断完善落实企业支持措施和扶持政策;各地(州、市)相关部门将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出台支持本地入库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形成“自治区+地州市”联动的扶持格局,提升政策吸引力和实效性。